苏州大学现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现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长期招聘各类人才。

招聘职位  

(一) 学术带头人(3名)  

    “数字化丝绸加工技术”、“丝绸产品的生态加工技术” 和“功能性蚕丝及其产品的加工技术”等3个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各1名。  

1. 基本条件  

  (1) 纺织丝绸、材料与化学、生物与医学、机电与计算机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国内外知名学者和学术带头人;  

  (2) 近几年的研究工作符合工程实验室相应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的要求,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  

  (4)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5) 有关研究成果可在近期实现产业化生产,并能解决丝绸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者优先。  

2. 优惠待遇  

    受聘者可按规定享受苏州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中的省级学科带头人的优惠待遇,并在聘期内工程实验室还将给予科研经费25~100万元/年、生活补助5~20万/年(生活补助中含苏州市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资助)。  

3. 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  

  (1)应聘者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最高学历、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2)个人学习、研究、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明的复印件;  

  (4)目前从事的研究领域和主要学术成就;  

  (5)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业绩材料,包括近五年来有代表性的论著目录、论文被收录及引用情况、5件左右的代表作复印件、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情况、参加重大国际学术活动和交流情况、在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兼职情况、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和授权专利证书的复印件等。  

  (6)其它证明材料。  

(二)实验室研究人员(6~9名)  

    “数字化丝绸加工技术”、“丝绸产品的生态加工技术” 和“功能性蚕丝及其产品的加工技术”等方向的研究人员6~9名 。  

1. 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作风踏实,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有在高校或相关研究机构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4)具有纺织丝绸及其它相关领域的研究背景和学术业绩,所从事的专业和研究方向符合工程实验室相关研究内容的要求,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  

  (5)有熟练的科技英语阅读与写作能力;  

  (6)有关研究成果可在近期实现产业化生产,并在推动丝绸行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贡献者优先。  

2. 优惠待遇  

    受聘者可按规定享受苏州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待遇,并申请苏州工业园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优惠待遇。详见《苏州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和《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意见》。  

3. 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  

  (1)应聘者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最高学历、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2)个人学习、研究、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明的复印件;  

  (4)目前从事的研究领域和主要业绩;  

  (5)反映本人研究水平的有关材料,包括近五年来有代表性的论著目录、论文被收录及引用情况、5件左右的代表作复印件、完成的科研项目情况、参加国际学术活动情况、获得的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和授权专利证书的复印件等。  

  (6)其它证明材料。  

(三)应用技术人员  

    “数字化丝绸加工技术”、“丝绸产品的生态加工技术” 和“功能性蚕丝及其产品的加工技术”等方向的应用技术人员6~9名 。  

1. 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作风踏实,身体健康,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与招聘方向相关企业的实际工作经验,工作时间3年以上;  

  (3)具有较强的丝绸产品加工工程的实践能力,从事过丝绸行业相关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等方面工作者优先;  

  (4)有关研究成果可在近期实现产业化生产,并在推动丝绸行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贡献者优先。  

  (5)身心健康。  

2. 优惠待遇  

    受聘者可按规定享受苏州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待遇,并申请苏州工业园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优惠待遇。详见《苏州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和《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意见》。  

3. 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  

  (1)应聘者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最高学历、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2)个人学习、研究、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明的复印件;  

  (4)目前从事的工作领域和主要业绩;  

  (5)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材料,包括近五年来有代表性的论著目录、主要完成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和授权专利证书的复印件等。  

  (6)其它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老师、戚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  67503248  

联系地址:苏州大学人才交流中心(苏州市东环路50号428信箱)  

邮编:215021  

EMAIL:lizhen@suda.edu.cn  

2008-12-18